根据2007年人口普查,2010年1月1日正式生效
资料来源/Source:法国国家经济研究与统计署(INSEE)
法国行政区划的一个最典型特点是最基层一级地方行政单位–“commune”的数量众多,达36682个,几乎相当于欧盟其它成员国市镇数量的总和!
法文“commune”一词的含义可以是“公社”–例如著名的“巴黎公社(Commune de Paris)”,但在法国现行法律和行政术语中,它确指一级地方行政集体(collectivité territoriale);法国的“commune”虽在法律上享有同等地位,但规模大小差别极大;鉴于这一现实和特点,为方便起见,中文通常将其译为“市镇”;这一译法的好处是:对于规模大的“commune”可作为“市”看待,而对那些规模小的,则也可作“镇”(甚至“村”)来理解,具有一定的伸缩与适应性。
这里,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:切不能单按字面意义,把中国的“市”与法国的“市”作机械的等同搬套。按照法国的体制,一个只有50个人口的“commune”也叫“市”,也设一个经公民直选产生的市议会(Conseil municipal),由市议会选举出来的行政长官也叫“市长(maire)”,与法国最大的有2百多万人口的巴黎市的“市长”用的是同一个名称和叫法。
因此,如果不了解这一背景,把法国的“市长”一概和中国的“市长”作相提并论,在某些场合下可能会出现哭笑不得的尴尬情形。
截至2007年,法国人口总数为63 601 002人;共有市镇36 682个。法国这些市镇的规模及其人口分布情况如下表:
| 市镇规模 | 市镇数量 | 同类规模市镇 人口总数 | 占全国总人口比例( % ) |
| 50人以下 | 936个 | 32 212人 | 0,05 |
| 50人至499人 | 19 428个 | 4 554 370人 | 7,16 |
| 500人至9 999人 | 15 388个 | 27 485 411人 | 43,22 |
| 10 000人及以上 | 930个 | 31 529 009人 | 49,57 |
| 总 计 | 36 682个 | 63 601 002人 | 100,00 |